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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新余市獲批5個光伏發電項目上網電價 |
(時間:2017-2-9 9:11:52) |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完善陸上風電光伏發電上網標桿電價政策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3044號)有關規定,近日,省發改委對江西瑞晶公司等4個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和新余德佑公司漁光互補光伏電站并網發電上網電價進行了批復,上網電價核定為0.98元或1元/千瓦時(含稅),上網電價在我省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含脫硫、脫硝、除塵)以內的部分,由購電電網企業負擔;高出部分,通過國家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予以補貼。 截止目前,省發改委已批復我市5個光伏并網發電項目上網電價,合計裝機80兆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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