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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被列入國家光伏扶貧首批項目地區 |
(時間:2016-10-20 11:34:14) |
10月17日晚,國家能源局、國務院扶貧辦兩部委聯合下發了《關于下達第一批光伏扶貧項目的通知》,扶貧項目覆蓋了包括我省在內的全國14個省份,可為約55萬個建檔立卡貧困戶每年每戶增收不低于3000元。其中,我省共有3個扶貧項目,將幫扶貧困戶10.3萬戶。 根據《通知》,本批光伏扶貧項目總規模516萬千瓦,其中我省村級光伏電站規模為54萬千瓦,幫扶貧困戶10萬戶。在具體項目上,這些電站場址分布在贛州、撫州、萍鄉、吉安、上饒和鷹潭。地方政府作為經營主體,負責組織籌措資金。 《通知》指出,除村級電站外,本批光伏扶貧項目還有集中式電站,規模為298萬千瓦,將幫扶貧困戶12.5萬戶。這兩項指標中,我省分別為8萬千瓦和0.3萬戶,涉及項目分別為蘇州協鑫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石城縣6萬千瓦光伏扶貧項目和瑞信新能源有限公司信豐縣2萬千瓦光伏扶貧項目,幫扶戶數為2238和800戶,資金來源包括企業投資、貸款和政府出資。 記者發現,我省的村級光伏電站扶貧規模排在14個省份之首。今年5月,省發改委在《關于實施光伏扶貧工作的通知》提到,“十三五”期間,江西省將重點在贛南等原中央蘇區和特困片區,按戶均不超過5個千瓦的標準,以戶用電站和村級電站為主要形式實施光伏扶貧工程。今年8月,省能源局則在《關于做好光伏扶貧方案》的通知中明確指出,因江西省土地資源相對缺乏,且貧困地區用電負荷小,電網消納能力差,為避免造成棄光現象,不鼓勵建設集中式光伏扶貧地面電站。 “根據這些方案,我省在編制全省光伏扶貧方案時,把村級電站作為主要申報形式,由此成為獲得國家54萬千瓦村級電站建設指標的政策基礎。”省社科院經濟研究所所長麻智輝說。 據了解,光伏扶貧主要是指在住房屋頂和農業大棚上鋪設太陽能電池板,農民可以自己使用這些電能,并將多余的電量賣給國家電網,被稱為“造血式”的精準扶貧模式。近年來,我省已在石城縣、奉新縣等多地陸續出臺了光伏扶貧方案,一些農戶每年可以增收數千元。 麻智輝認為,此次國家下發光伏扶貧項目,并引入企業出資,將進一步解決光伏發電啟動資金缺口大、管理難度大等問題,加速我省農村脫貧目標的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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