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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光伏企業再遇歐洲光伏制造商聯盟發難 |
(時間:2015-5-8 9:54:46) |
“五一”剛過,歐盟就給中國光伏業送來“關心”。日前,歐盟應歐洲光伏制造商聯盟(EU ProSun)的申請,對中國生產的晶體硅光伏組件及關鍵零部件進行反傾銷和反補貼(即“雙反”)期中復審立案調查。EU ProSun認為“中國企業所通報的價格一直低于其他企業”,其曾在2013年導致中國光伏企業被裁定征收53.4%的反傾銷稅。 歐盟又盯上中國光伏 昨日在中國貿易救濟信息網掛出了一則消息,5月5日,歐盟“對原產于中國的晶體硅光伏組件及關鍵零部件進行反傾銷和反補貼期中復審立案調查”。此次調查的涉案產品在歐盟合并關稅編碼“ex85414090”下。 根據歐盟反傾銷法,反傾銷行政復審包含“期中復審、期滿復審和新出口商復審”三大類。所謂期中復審,通常指反傾銷措施執行至少一年后,外國出口商、生產商、國內進口商及原來的申訴方請求并提交了證明需要復審的肯定性資料,主管機關審查是否有必要繼續征稅。 EU ProSun要求,就對華晶體硅光伏組件及關鍵零部件“雙反”案的現有基準進行重新審查,理由涉及企業數量、價格、企業比重。 具體而言,EU ProSun認為,一是自從接受中國企業的價格承諾以來,在中國所通報數據(包含在現有基準中)中的中國企業數量顯著增加,尤其是2014年年初;二是現有基準中的中國企業比重上升,并對現有基準產生重要影響;三是中國企業所通報的價格一直低于其他企業。 此前的2013年12月,歐盟就中國光伏產品“雙反案”作出肯定性終裁,對中國企業征收35.5%~53.4%的反傾銷稅、3.5%~11.5%的反補貼稅,并且接受121家中國企業的價格承諾。 東莞一涉及光伏產品的上市公司有關負責人認為,此次歐洲光伏制造商聯盟背后的動機,繼續征收“雙反”稅的可能性最大。 光伏產品出口歐盟利潤偏低 EU ProSun此次的“期中復審立案”,在上述東莞光伏業分析人士看來,并非孤立行動,值得包括東莞在內的光伏企業留意。 今年3月,歐盟調整中歐光伏價格承諾。歐盟提議,因為昱輝陽光、中盛光電與阿特斯太陽能違反中歐光伏組件最低價格(MIP)協議,要把它們從MIP除名。緊隨著在4月,中歐光伏價格承諾中組件價格將提升至0.56歐元/W,太陽電池最低進口價格也漲到了0.28歐元/W。 賽迪數據顯示,今年1-2月,我國太陽電池出口額小幅增長,歐洲盡管有限量限價措施,但是仍然為中國光伏出口的第二大市場,太陽電池出口額為5.72億美元,占總出口額的25%。 前述東莞光伏業分析人士認為,中國出口歐洲的光伏產品利潤本來就很低,原本“雙反”案后的價格變動對參與承諾的企業影響不大,但歐盟4月份提高了進口承諾價格,無疑對出口企業造成不小的沖擊。 “東莞出口歐盟的企業不多,更多是在做國內市場,受到的影響不大!鄙鲜鋈耸勘硎,目前,東莞只有南玻光伏參加了價格承諾,越來越多東莞企業在關注國內市場。 值得關注的是,今年新增廣東光伏電站建設規模的政策,對東莞光伏產業是一個巨大利好,將推動東莞多晶硅材料、硅片、電池片、組件等產業的發展。徐海波更是明確認為,近三年東莞乃至全國光伏產業還有很大的發展機遇,國內光伏市場的需求量很大。 歐盟“雙反”大事記 2012年9月 歐盟對原產于中國的晶體硅光伏組件及關鍵零部件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 2012年11月 歐盟對原產于中國的晶體硅光伏組件及關鍵零部件進行反補貼立案調查。 2013年12月歐盟就中國光伏產品“雙反案”作出肯定性終裁,對中國企業征收反傾銷稅為35.5%~53.4%,反補貼稅為3.5%~11.5%,同時接受121家中國企業的價格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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