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省發展改革委緊緊圍繞推進節能減排、發展循環經濟、開展資源綜合利用以及應對氣候變化等核心工作,開拓創新、多措并舉,全面推進了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工作進程。
嚴格落實目標責任制,積極推進節能減排
嚴格落實目標責任制,印發了《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全省2013年節能目標的通知》,將節能目標任務分解落實到各市(州)、省直有關部門。開展2012年度各市(州)節能目標責任和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工作,在《吉林日報》上公布了考核結果。積極發展節能環保產業,印發了《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十二五”期間節能環保產業發展的意見》。開展萬家企業節能低碳行動,舉辦了全省萬家企業節能低碳行動培訓班,建立了能源利用狀況報告網上填報系統。開展2012年度萬家企業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及節能監察暨“能效之星”評定工作,全面推進了節能減排工作進程。
深化試點示范,推進“兩型”社會建設
開展循環經濟統計試點,完成了對吉林市資源消耗的統計匯總。積極推進吉林高新循環經濟產業園區國家“城市礦產”示范基地建設,獲得國家補助資金5000萬元。加快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試點城市建設,長春市被國家列為第三批試點城市。實施園區循環化改造示范,吉林市化工園區被國家列入2013年試點園區。開展了國家循環經濟示范城市(縣)的申報工作,吉林市被列為國家循環經濟示范城市。開展農業清潔生產示范,樺甸、梨樹等7個縣(市)被國家列為農業清潔生產示范試點。開展資源綜合利用產品認定,對符合條件的41戶企業、53個產品進行了認定。開展“禁實”、“限塑”工作,完成了秸稈綜合利用規劃中期評估,推進了延邊州“雙百工程”基地建設。開展工業、城市節水工作,全面推進了節水型社會進程。
嚴格執行能評制度,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新機制
開展節能評估文件量化評價工作,印發了《吉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開展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文件量化評價工作的通知》。開展能評聯合審查,對52個市(州)、縣(市)能評工作開展情況進行了逐一審核。全年,辦理省級節能審查497件,審核能源消費總量274.47萬噸標煤,節約能源消耗12.56萬噸標煤。積極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搭建節能服務公司、用能企業和金融機構三方合作平臺,舉辦了兩次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對接會。對接會后,已有20個項目順利實施,總投資1.76億元,年可實現節能量9.16萬噸標準煤。項目的數量、總投資、節能量分別是2010-2012年累計數量的2.86倍、3.03倍和4.6倍。我省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對接會已成為全國節能服務行業的一個“知名品牌”。
加快資金投入,實施重點節能減排工程
加大資金投入力度,安排省專項資金7200萬元,對全省158個生態環境、節能減排、循環經濟、生態文明及應對氣候變化項目進行了支持。積極爭取國家資金支持,55個資源節約環境保護類項目獲得國家補助資金6.59億元。項目建成后,年可節約標煤8.44萬噸、利廢90.05萬噸,新增污水處理能力24.5萬噸/日,污水管網391公里,垃圾無害化處理能力2950噸/日,垃圾轉運能力5126噸/日。加強項目監督管理,開展了審計署《吉林省2010至2011年中央和省級財政安排的節能減排專項資金審計決定》的整改落實工作,保障國家資金安全。
加強政策指導,推進環境基礎設施建設
加強垃圾焚燒設施建設指導,編制實施了《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建設規劃(2013-2020年)》,印發《加快推進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建設的意見》。全面推進城鎮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城市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83%,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72%。推進重點流域工業點源污染治理,完成了17個重點流域工業點源污染治理項目前期工作。
加強基礎能力建設,積極應對氣候變化
全面落實2013年溫室氣體減排目標,制定了《吉林省“十二五”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標考核體系實施方案》。開展國家、省級低碳試點創建工作,吉林市被確定為國家第二批低碳試點城市。開展省級溫室氣體排放清單的編制,印發了《吉林省應對氣候變化規劃(2013-2020年)》。開展中德應對氣候變化能力建設項目,舉辦了兩期應對氣候變化業務培訓班。吉林糧食主產區黑土地保護治理適應試點示范治理工程列入國家適應氣候變化戰略。開展CDM項目的申報工作,38個項目獲得聯合國CDM執行理事會的簽發,項目年可實現CO2減排880萬噸。
強化宣傳引導,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圍繞“踐行節能低碳、建設美麗家園”主題,開展2013年節能宣傳周活動。省直部門按照全省的總體部署,開展了能源緊缺體驗日、節能進機關、節能進學校等豐富多彩的宣傳活動。同時,利用各種媒體、簡報等形式,對全省節能減排、發展循環經濟等工作進行了廣泛的宣傳報道,營造了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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