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減輕項目單位負擔,推動節能審查由事前審批向事中事后監管轉變,湘潭高新區積極開展區域節能評估審查工作。經過兩個月的調研摸底、文本編制、專家評審等一系列工作,高新區區域節能評估已通過市發改委審查。

高新區鳥瞰圖。
本次評價范圍為湘潭高新區45.79平方公里區域,北以湘潭大道芙蓉大道-板塘街道街界為界,西至建設南路,南抵書院路-湘潭二大橋引線-湘江,東至株洲界構成的區域。評價期限為2020年至2025年。 《湘潭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區域節能報告》中列出了以產業和行業為向導的負面清單。列入負面清單的投資項目,按《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2016年第44號)和省相關規定,由湘潭高新區管委會報市發改委,由市發改委審查后報省發展改革委單獨開展項目節能審查工作,并出具節能審查意見。而負面清單外項目的投資主體則向區域節能管理部門作出書面承諾,遞交節能承諾備案表,無需單獨開展項目節能審查。 通過區域節能審查改革,編制區域節能報告,對特定區域范圍內建設項目提前完成開工前審批過程中涉及的前置性節能審查工作,形成整體性、區域節能審查結果,提供給進入該區域的建設項目共享使用,單個建設項目審批時簡化相關環節或者不再進行節能審查,從而逐步解決目前建設項目評估評審手續多、時間長等問題,減輕企業負擔、節約社會資源,加快項目落地,提高節能審查工作效率。 高新區通過進一步完善節能審查工作體系,形成高效節能審查工作機制,進一步增加用能單位節能降耗責任意識,調動用能單位節能降耗積極性和主動性,進一步提升行業和區域能效水平,促進區域經濟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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