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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能】環保部:央企簽節能減排責任書實行一票否決制 |
(時間:2011-9-14 9:14:12) |
環保部9月5日向各地方和電力、石油領域央企下發通知,要求與其簽訂“十二五”減排目標責任書。環保部稱,在前期科學合理分解減排任務目標的基礎上,以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項約束性指標削減比例為核心評估指標,進行量化評估,實行一票否決,并將考評結果作為干部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環保部5日公布了《污染減排政策落實情況績效管理試點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這是根據綜合性工作方案制定并公布的首個具體實施方案。 方案規定,今年通過科學合理分解“十二五”減排目標任務,與各省(區、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及國家電網、五大電力集團、兩大石油集團簽訂減排目標責任書,明確工作責任,研究制定污染減排績效考評體系,初步建立起績效管理制度體系和工作機制,在2012年形成規范化的績效管理操作程序和工作要求。 具體考評內容包括:國務院《“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中有關減排政策措施是否落實,與環境保護部簽訂的《“十二五”污染減排目標責任書》要求的內容是否落實,資金投入是否到位,污染減排目標是否完成,污染減排統計監測考核體系建設和執法監管能力是否提高,環境質量是否得到改善。方案明確,對各地區和中央企業,在前期科學合理分解減排任務目標的基礎上,以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項約束性指標削減比例為核心評估指標,進行量化評估,實行一票否決。同時對污染減排工作組織領導、“十二五”減排規劃編制和目標分解、政策措施落實、重點減排項目進展、資金投入、能力建設等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細化分解,建立評估指標體系,賦予不同的權重,并進行綜合評價。 環保部強調,減排績效考評結果將作為地方、中央企業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干部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對考評等級為好的地方和中央企業,優先加大對該地區和企業污染治理和環保能力建設的支持力度,同時結合全國污染減排表彰活動進行表彰獎勵。對考評等級為不合格的地區和中央企業,撤銷國家授予該地區和企業的環境保護或污染治理方面的榮譽稱號,領導干部不得參加年度評獎、授予榮譽稱號等。對在績效考評工作中瞞報、謊報情況的地區,予以通報批評,對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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