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9日,保加利亞政府批準了本國環境部提交的環境保護法修正草案,確定了到2020年將本國的溫室氣體排放量減少6%的目標。這個數字主要是針對交通運輸領域內使用汽油、柴油和其他石油產品的產生排放量。修正案還根據歐盟的有關指令修改了燃料質量和碳排放的相關內容。 此次修改后的環境保護法規定,天然氣生產商和進口商必須要在液態燃料中添加從能源作物中提取的生物燃料,如生物乙醇和生物柴油等。按照本國《可再生能源法》的規定,到2012年3月,柴油必須至少含有6%的生物柴油;到2018年3月,汽油中必須含有至少9%的生物乙醇。 根據原來的環保法,保加利亞應該在2010年春季實現在柴油中必須含有至少2%生物柴油、在汽油中至少含有2%生物乙醇的目標,但是此次保加利亞政府將其修改為從2011年3月起開始逐步實施,推遲到2014年9月才實現上述目標。保加利亞環境部解釋說,這是因為保加利亞的煉油廠不能在很短的時間里做好符合各項要求的準備。不過保加利亞環境部表示相信,推遲實施強制性的生物燃料添加計劃將不會影響保加利亞減少碳排放量的總體規劃。 這份修正案草案還規定,所有售賣燃油的保加利亞公司必須在每年3月31日前提交他們所出售燃料產生排放情況的報告。 據統計,在交通運輸領域使用液體燃料所產生的廢氣,約占歐盟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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