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內蒙古印發《內蒙古自治區節能減排“十三五”規劃》。規劃提出,大力推進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等多污染物協同控制治理。以燃煤機組超低排放改造為重點,對電力、鋼鐵、有色、建材、石化、焦化、化工等重點行業實施綜合治理。自2016年起,有條件的新建燃煤發電機組全部達到超低排放要求。全文如下:
內蒙古自治區節能減排“十三五”規劃 2018年3月
“十三五”時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為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實現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筑牢北方生態安全屏障,確保實現自治區“十三五”節能減排目標任務,根據黨的十九大精神和《內蒙古自治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制訂本規劃。 第一章發展基礎和面臨形勢 第一節“十二五”節能減排取得的成效 “十二五”時期,自治區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節能減排工作,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節能減排決策部署,堅持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的方針,以強有力的措施推進節能減排,順利完成了“十二五”節能減排目標任務,有力地推進了經濟轉型升級提質,為實現自治區可持續發展奠定了良好基礎。 節能減排目標任務超額完成。全區單位GDP能耗和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分別累計下降18.8%和31.85%,超額完成國家下達的目標任務,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強度下降到1.0噸標準煤/萬元(按2010年不變價)。2015年自治區化學需氧量排放量83.56萬噸、氨氮排放量4.69萬噸、二氧化硫排放量123.09萬噸、氮氧化物排放量113.88萬噸,分別比2010年下降9.30%、13.78%、11.91%、13.33%,完成“十二五”任務的138%、143%、313%和229%。 結構性節能減排取得積極成效。以節能減排為抓手推動產業結構調整,2015年,第三產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達到40%,比2010年提高近4個百分點。裝備制造、有色、農畜產品加工和高新技術占工業比重達到32.7%,煤炭工業占工業比重下降到22.9%。工業領域提前一年完成國家下達的“十二五”淘汰落后和過剩產能目標任務,通過淘汰落后產能累計節能1200萬噸標準煤。 重點領域節能減排成效顯著。以工業、建筑、交通、商貿、公共機構領域重點用能單位為主體,深入推進節能低碳行動,列入“萬家企業”節能低碳行動的697家企業提前一年完成國家下達的節能任務,累計節能1516萬噸標準煤。 專欄1“十二五”時期重點領域節能減排成效 1.工業。 ——電力。合計已投運脫硝機組6547萬千瓦,占燃煤機組總裝機的94.7%,比2010年增長89.5%;脫硫機組6969萬千瓦,占總裝機的99.8%(未脫硫機組為低硫煤、待關停機組等),比2010年增長5.8%。累計拆除脫硫煙氣旁路124臺,實施超低排放改造機組11臺. ——水泥。按照《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要求,共完成水泥新型干法熟料生產線脫硝工程48項。 ——鋼鐵。全區累計完成脫硫改造燒結機(球團)5556平方米(含拆除部分),占總規模的93.2%,比2010年增長60.7%。 2.交通。共淘汰“黃標車”及老舊車25萬輛,超額完成國家下達的淘汰任務。累計推廣使用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輛3.3萬余輛。 3.建筑。累計完成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7100余萬平方米,超額完成國家下達的5000萬平方米的改造任務。新建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執行比例達到98%以上,累計新建綠色建筑近400萬平方米。 4.公共機構。全區公共機構人均能耗下降22.3%,單位建筑面積能耗下降11.5%,人均水耗下降17.9%,超額完成國家“十二五”公共機構節能目標。 5.污染治理。 ——污染物處理;緦崿F縣縣建成污水處理廠和垃圾處理場的目標,污水處理廠達108座,處理能力292.6萬立方米/日;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場達106座,處理能力2.1萬噸∕日。 ——農業源。全面開展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全過程綜合治理,共實施規;笄蒺B殖減排項目1133個。 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狀況有所改善,2015年,EI指數為44.97,較2010年提高3.4。水環境質量保持穩定,全區監測地表水國控斷面34個,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的水體比例為57.6%,13個城市監測的地市級集中飲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質達標率為89.9%,飲用水源地周邊土壤環境質量98.4%為清潔水平。全面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開展烏海及周邊地區區域聯防聯控治理,12個盟市空氣質量平均達標天數292天,優良天數比例達80.90%;輻射環境質量總體良好。 節能減排支撐體系不斷完善。頒布了《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辦法》,制定出臺了《節能減排“十二五”規劃》、《“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等系列政策文件,健全了節能減排統計、監測、考核體系和節能形勢季度分析會制度,整合了應對氣候變化和節能減排兩個領導小組,為深入推進節能減排工作提供了堅強組織保障。 全社會主動參與節能減排意識增強。包頭市列入國家節能減排財政政策綜合示范城市,呼倫貝爾市、烏海市列入國家低碳試點城市,包頭市、托克托縣、霍林郭勒市列入國家循環經濟示范市(縣),呼和浩特市、烏海市、鄂爾多斯市列入國家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試點城市。全區節能宣傳周、全國低碳日等宣傳活動深入人心,綠色、低碳生產方式和消費模式逐步形成。 第二節“十三五”節能減排面臨的形勢 “十三五”時期是我區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是全面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黨中央對內蒙古發展戰略定位、打造祖國北疆亮麗風景線的關鍵時期,綠色發展理念已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過程,持之以恒推進節能減排成為筑牢我國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的必然選擇。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產業結構、科技創新和進步以及社會力量參與等,為節能減排創造了積極有利條件,提供了技術支撐手段和良好社會氛圍,節能減排工作基礎進一步夯實。 與此同時,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的資源環境瓶頸制約因素日益突出,面臨著結構性矛盾依然突出、節能減排空間不斷收窄等困難和問題,節能減排任務十分繁重,工作壓力和難度加大。2015年第三產業占比低于全國平均水平10.5個百分點,相當部分制造業還處于產業鏈的中低端,能源消費結構中煤炭消費占比仍高達82.9%,產業結構、能源消費結構短期內難以得到根本改變。“十一五”以來,我區單位GDP能耗累計下降37.2%,企業節能技術改造空間顯著下降,淘汰落后產能余量空間大幅縮小,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削減潛力不斷收窄,削減量難以抵消新增量。 第二章總體要求 第一節指導思想 以十九大精神為統領,緊緊圍繞“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和“五位一體”總體布局,牢固樹立綠色發展理念,堅持節約優先和保護環境基本國策,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轉型升級為主攻方向,以創新驅動為抓手,以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為目標,優化產業結構、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大幅度降低能源消耗強度、顯著減少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進一步推動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確保完成“十三五”節能減排任務目標。 第二節基本原則 ——強化約束,倒逼轉型。不斷強化節能減排法規標準,強化源頭管控,落實節能減排目標責任制。實行能耗強度和能源消費總量雙控,完善污染物減排總量控制制度,倒逼經濟轉型升級。 ——嚴控增量,優化存量。強化節能審查和環評制度,提高行業準入門檻,嚴控高耗能、高污染行業增長,提高新增項目能效和環保水平;加快淘汰落后和低端產能,實施節能減排重點工程,改造提升傳統產業。 ——創新驅動,完善機制。加快節能減排技術創新、管理創新和制度創新,完善激勵和約束機制,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增強用能單位和公民自覺節能意識和內生動力。 ——突出重點,全面推進。既要突出抓好工業、建筑、交通、公共機構等重點領域和重點用能單位節能及重點區域污染物防控,又要以建設生態文明為主線,動員全社會參與節能減排,推動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 第三節主要目標 實現全區能源消費總量和能耗強度持續下降,環境質量繼續改善。到2020年,全區萬元GDP能耗比2015年下降14%,“十三五”能耗增量控制在3570萬噸標準煤以內,年均能耗增速控制在3.5%以下,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2.25億噸標準煤以內。全區化學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77.63萬噸以內、氨氮排放量控制在4.37萬噸以內、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109.56萬噸以內、氮氧化物排放量控制在101.4萬噸以內,分別比2015年下降7.1%、7%、11%、11%。 第三章促進重點領域節能,提高能效水平 以完成約束性指標為導向,堅持高起點控制增量與高標準改造存量相結合,推進結構性、工程性節能降耗,圍繞工業、建筑、交通、商貿、公共機構等重點耗能領域,加快實施重點節能工程,切實提高重點領域能源利用效率。通過上述措施預期實現“十三五”節能任務的113%左右,確保完成國家下達的目標任務。 第一節推進結構性節能降耗 通過大力發展服務業,提升服務業比重,降低二產比重,推動產業結構調輕、調優、調綠,促進結構性節能降耗,努力將服務業增加值比重由2015年的40%提高到45%。加快節能環保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比重由2016年的4.8%提高到10%。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推動煤矸石、粉煤灰、工業副產品石膏等工業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一般工業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率由2015年的46%提高到55%左右。進一步調整工業內部結構,控制高耗能行業新增產能,對鋼鐵、煤炭、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行業嚴格實行能耗等量或減量置換。對未完成年度節能目標的地區,新上高耗能項目實施區域限批措施。進一步優化能源結構,形成與我區區情相適應的綠色清潔能源消費結構,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裝機比重達到38%左右,煤炭消費比重降到79%左右。通過結構性節能,力爭實現節能量1500萬噸標準煤。 第二節深化工業領域節能 實施工業能效趕超行動,推進節能重點工程建設,在重點行業推行能效對標,重點耗能行業能源利用效率達到或超過國內國際先進水平。到2020年全區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下降19%,力爭實現節能量2000萬噸標準煤。 電力行業。推進燃煤電廠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到2020年,煤電平均供電標準煤耗降低到325克/千瓦時,其中現役機組改造后供電標準煤耗低于332克/千瓦時,新建機組供電標準煤耗低于315克/千瓦時,力爭實現節能量500萬噸標準煤。 煤炭行業。嚴格控制煤炭新增產能,有序退出過剩產能,積極發展先進產能。推進煤炭清潔化利用,實現煤炭全面洗選和分質分級利用,加快鼓勵低階煤提質技術研發和示范,提高煤炭資源綜合利用效率。到2020年化解煤炭產能5414萬噸,力爭實現節能量20萬噸標準煤。 鋼鐵冶金行業。推廣煤調濕、燒結漏風改造、燒結余熱發電、高爐脫濕鼓風、燃氣蒸汽聯合循環發電等技術。建立鋼鐵行業全流程綠色生產、能源循環利用。鐵合金企業推廣實施回轉窯預還原、電爐煙氣余熱利用、鎳鐵熱裝熱送等節能項目。到2020年化解鋼鐵產能310萬噸,實現節能量180萬噸標準煤。 化工行業。積極開展石化裝置能量系統優化技術、化工固體廢棄物資源利用技術等關鍵節能共性技術的研發攻關和應用示范。有序發展高性能合成材料、新能源產業基礎材料等高附加值產品,延伸產業鏈,向下游深加工和精細化工轉變。到2020年,單位電石生產綜合能耗由2015年1.1噸標準煤/噸降至1.05噸標準煤/噸;單位燒堿生產綜合能耗由2015年382千克標準煤/噸降至315千克標準煤/噸;單位合成氨生產綜合能耗由2015年1.46噸標準煤/噸降至1.15噸標準煤/噸。 第三節開展建筑領域節能 實施新建建筑能效提升計劃,在城鎮新建民用建筑中全面推進綠色建筑行動,政府投資的公益性新建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全部按照綠色建筑標準建設,房地產開發項目50%以上達到一星級綠色建筑標準。到2020年,城鎮新建建筑能效水平較2015年提升20%,城鎮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超過50%。出臺裝配式建筑建設激勵措施,推廣以標準化設計、工廠化生產、裝配化施工、信息化管理為特征的裝配式建筑。到2020年,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10%左右。強化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健全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技術標準,鼓勵應用PPP、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場化手段推進建筑節能改造。到2020年,完成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5000萬平方米。 第四節實施交通運輸節能 加快推進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發揮不同運輸方式的比較優勢和組合效率,推廣甩掛運輸等先進組織模式,提高多式聯運比重。大力發展公共交通,到2020年,全區人口在100萬以上的城市基本實現中心城區公共交通站點500米全覆蓋,公共交通占機動化出行比例達到60%左右。培育健康低碳的綠色運輸方式,鼓勵淘汰老舊高能耗車輛和作業機械,大力推廣節能環保汽車、新能源汽車、天然氣(CNG/LNG)清潔能源汽車,并支持相關配套設施建設。推動交通運輸智能化,建立公眾出行和物流平臺信息服務系統,引導培育“共享型”交通運輸模式。到2020年,營運客車和營運貨車單位運輸周轉量能耗分別比2015年下降2%和6%。 第五節推動商貿流通節能 建立商貿流通節能機制。加強零售、批發、餐飲、住宿、物流等企業能源管理制度建設,加快淘汰落后用能設備,推動照明、制冷和供熱系統節能改造。賓館、商廈、寫字樓、機場、車站嚴格執行公共建筑空調溫度控制標準,優化空調運行管理。推進商貿流通綠色化。實施綠色商場標準,開展綠色商場示范,鼓勵商貿流通企業設置綠色產品專柜,推動大型商貿企業實施綠色供應鏈管理。完善綠色飯店標準體系,推進綠色飯店建設。加快綠色倉儲建設,支持倉儲設施利用太陽能等清潔能源,鼓勵建設綠色物流園區。 第六節加強公共機構節能 推進公共機構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實施節能改造,積極推進政府購買合同能源管理服務,探索用能托管模式。嚴格執行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費計量器具配備使用和管理標準,到“十三五”末,公共機構的行政、業務、后勤服務以及其他功能區域分區計量器具配備率達到80%。推進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創建和公共機構能效領跑者活動,到2020年底,創建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新增300家以上。公共機構率先淘汰采暖鍋爐、茶浴爐、食堂大灶等燃煤設施,實施以電代煤、以氣代煤,率先使用太陽能、地熱能、空氣能等清潔能源提供供電、供熱/制冷服務。到2020年,公共機構人均綜合能耗下降11%、單位建筑面積能耗下降10%。 第七節推進農牧業和農村牧區節能 加快淘汰老舊農業機械,推廣農用節能機械,發展節能大棚。推進節能及綠色農房建設,結合農村危房改造穩步推進農房節能及綠色化改造,加快省柴灶、節能炕升級換代,推廣高效低排省柴節煤爐具。因地制宜采用生物質能、太陽能、空氣熱能、淺層地熱能等解決農房采暖、炊事、生活熱水等用能需求,提升農村能源利用清潔化水平。 第四章促進重點領域減排,推進污染治理 以解決生態環境突出問題為導向,全力打好大氣、水和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戰役,統籌運用污染治理、污染減排、達標排放等多種手段,強化工業源、農業源、生活源、移動源等源頭管控,實施一批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等重點減排工程,開展多污染物協同防治,提高治理措施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第一節加大工業源污染減排 大力推進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等多污染物協同控制治理。以燃煤機組超低排放改造為重點,對電力、鋼鐵、有色、建材、石化、焦化、化工等重點行業實施綜合治理。自2016年起,有條件的新建燃煤發電機組全部達到超低排放要求。在烏海及周邊地區通過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及特別排放限值、行業規劃環評、區域污染聯防聯控等手段,保障區域性多種大氣污染物的協同控制,實現區域環境質量明顯好轉;在呼包鄂地區進行區域布局調整、結構優化、產業升級,加快實現綠色轉型;在通遼北部地區通過建設煤電鋁煙氣污染物趨零排放示范工程等措施進行氟化物污染控制。 第二節推動農業源污染減排 防治畜禽養殖污染。劃定禁止建設畜禽規模養殖場(小區)區域,加強分區分類管理,以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為途徑,以旗縣為單位推進畜禽養殖污染防治。養殖密集區推行糞污集中處理和資源化綜合利用。到2020年,80%以上的規模化養殖場(小區)配套建設固體廢棄物和污水貯存、處理設施,規;B殖場畜禽糞便綜合利用率達85%,實現畜禽養殖業總磷、化學需氧量、氨氮協同治理。 控制農業面源污染。建設生態溝渠、污水凈化塘、地表徑流集蓄池等設施,凈化農田排水及地表徑流。推進種植業清潔生產,開展農膜回收利用,推進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研究建立農藥使用環境影響后評估制度。推進秸稈資源綜合利用,強化秸稈焚燒與農業源氮污染防治,到2020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85%以上。到2020年實現化肥農藥使用量零增長,農膜回收率達80%以上,農業面源得到有效治理,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別下降7.1%和7%。 第三節加強水污染減排 推進重點流域綜合治理。全面推行河長制管理制度,強化地方水環境保護屬地責任,實施“一河一策”,確保到2018年底前,全面建立自治區、盟市、旗縣(市、區)、鄉鎮(蘇木)四級河長體系。進一步改善松花江、黃河中上游、遼河水質,推進海河、昆都侖河、總排干渠等重污染水體的治理力度,切實抓好呼倫湖、烏梁素海等重點湖泊綜合治理和生態修復,到2020年呼倫湖、烏梁素海匯水范圍內總氮減少10%。 強化工業集聚區污染治理。2017年底前,工業集中區要按規定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并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裝置,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暫停審批和核準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設項目,并依照有關規定撤消其園區資格。建立節水環!邦I跑者”制度,進一步提升工業集聚區用水效率、排污強度等標準,到2020年,工業集聚區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比2015年下降7%。 加快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現有城鎮污水處理設施要因地制宜進行改造,強化脫氮除磷,2020年底前,達到相應排放標準或再生利用要求。到2020年,新建、擴建污水處理設施規模達到57.5萬立方米/日,污水處理設施改造規模約43萬立方米/日;全區城鎮污水處理率達到84%,其中設市城市為95%,縣城為85%,重點鎮為70%,其他建制鎮為30%以上,進一步提高污染物減排保障能力。 第四節推進生活源污染減排 加快熱力管網建設,積極推進集中供熱、“煤改氣”、“煤改電”、清潔煤供應網絡工程建設。削減集中供熱管網未覆蓋的城鎮居民生活用煤總量,逐步取締原煤散燒。所有城市建成區全部淘汰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茶浴爐。加快散燒煤清潔化治理,建立以縣(旗、區)為單位的全密閉配煤中心以及覆蓋所有鄉鎮、村的潔凈煤供應網絡,將優質低硫低灰散煤、潔凈型煤在民用燃煤中的使用比例提高到80%以上。加強餐飲油煙污染治理,2017年底前,城市建成區所有排放油煙的餐飲企業和單位食堂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設施。 第五節加大移動源污染減排 加快黃標車淘汰,到2017年底,淘汰全部黃標車,杜絕車輛“冒黑煙”現象。提高油品質量,2017年1月1日起全面供應國V車用汽、柴油。加強機動車輛環保管理,到2020年,機動車環保定期檢驗參檢率達到85%。鼓勵出租車每年更換高效尾氣凈化裝置,提高尾氣控制水平。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進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到2020年,新能源汽車數量占全區新增及更新汽車總量比例不低于3%。 第六節強化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 全面加強石化、有機化工、表面涂裝、包裝印刷等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控制。強化揮發性有機物與氮氧化物的協同減排,建立固定源、移動源、面源排放清單,對香烴、芳烴、炔烴、醛類、酮類等揮發性有機物實施重點減排。開展石化行業“泄漏檢測與修復”專項行動,對無組織排放開展治理。完成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油氣回收治理,油氣回收率提高到90%以上。 第五章深化改革創新,完善制度建設 完善節能減排法規政策。加快制修訂《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辦法》相關條款,制定出臺《內蒙古自治區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辦法》。健全節能標準體系,實現重點行業、設備節能標準全覆蓋。加大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行業差別化電價水價等政策實施力度,建立健全居民用電、用水、用氣階梯價格制度。完善火電脫硫脫硝除塵環保電價政策體系,實施火力發電綠色調度。完善節能環保產品政府強制采購和優先采購制度。制定和實施強化節能減排的信貸激勵政策,鼓勵金融機構開發基于環境權益抵質押融資產品,拓寬擔保品種范圍,簡化申請和審批手續。 促進節能減排科技創新。完善節能減排科技創新支持的政策體系,著力增強創新資源供給,推動節能環保科技服務持續健康發展。發揮政府指導性作用,協調高校、科研機構、企業、行業協會、民間機構等各方面資源,以突破節能環保產業發展瓶頸為重點,創新多層次、多元化、多形式合作機制。健全節能減排創新與成果轉化體系,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創新集群主體,為節能減排提供技術和裝備保障。 健全節能減排市場機制。深入開展排污權有償使用和市場化交易,完善排污權初始分配機制,強化以企業為單元進行污染物總量控制,著力培育排污權二級交易市場。完善水權制度,推行水權交易、培育水權交易市場,開展水權交易信息化管理系統建設。實施合同能源管理推廣工程,鼓勵節能服務公司創新服務模式,為用戶提供咨詢、診斷、設計、融資、改造、托管等“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綜合服務。落實國家能效標識管理制度,完善綠色建筑、綠色建材評價標識和認證制度,推行節能低碳環保產品認證和能源管理體系認證。開展能效、水效、環保領跑者引領行動。推進重點領域第三方污染治理,鼓勵排污單位委托第三方治理單位開展污染治理。大力推進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支持以第三方治理模式開展的污染治理項目應用PPP模式。 加強節能減排能力建設。全面推進“互聯網+”綠色生態,提升全區節能減排信息化水平。到2020年污染源自動監測數據有效傳輸率、企業自行臨測結果公布率達到90%以上,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結果公布率在95%以上。定期公布各盟市節能減排目標完成情況預警信息,及時提醒高預警等級地區強化督促指導。健全自治區、盟市、旗縣區三級節能監察體系,創新節能監察體系工作機制,推動節能監察向全社會延伸,實現重點領域節能監察全覆蓋。創新環境執法監督手段,應用衛星遙感、無人機拍攝等非現場監控技術手段,加大環境執法力度,提升環境監察執法效能。 推動節能減排全社會參與。開展全民節約行動和節能“進機關、進單位、進企業、進軍營、進商超、進賓館、進學校、進家庭、進社區、進農村牧區”等“十進”活動,提高全民參與節能減排的積極性。深入開展全國節能宣傳周、低碳日和自治區生態文明宣傳周活動。鼓勵和支持行業協會、龍頭企業利用互聯網搭建節能環保技術、產品、服務等市場信息交流平臺,定期發布節能環保產業發展的重大信息,展示節能減排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完善行業信用評估體系,制訂評定管理辦法和規范,加強行業自律。 加強組織領導強化保障措施。充分發揮自治區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領導小組應對氣候變化及節能減排專項工作協調辦公室職能作用,加強溝通協調,各地區各部門密切配合,形成縱向聯動、橫向協調的工作機制。各盟市行署政府要根據自治區下達的任務,明確各年度目標,層層分解落實到旗縣區、重點用能單位和重點排污單位責任,建立目標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各級政府要加大對節能減排工作的財政資金支持力度,不斷完善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社會參與的多元投入機制。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推廣運用清潔發展委托貸款,支持節能、能效提高、清潔能源利用類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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