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東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了《東莞市促進LED產業發展實施辦法》、《東莞市創新型企業培育認定管理辦法》。東莞將著力打造LED千億元產業,同時培育認定一批擁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具有持續創新能力和示范帶動性強的創新型企業,對創新龍頭企業最高獎勵100萬元。
核心技術攻關資助千萬元
《東莞市促進LED產業發展實施辦法》旨在扶持和促進全市LED 產業發展,打造千億元產業。《辦法》涵蓋了LED重大成果轉化項目,核心技術攻關項目,產品推廣應用、產品檢測和認證、專業技術人才培訓等多項資助政策。
LED重大成果轉化項目是指為引進國內、國際LED行業龍頭企業,建設一批具有國內領先技術水平以上的LED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及制造基地,具體包括具有良好市場前景的LED 產業化項目、LED公共研發平臺和展示交易平臺。
資助方式將以獎代補。根據產業化項目首期實際投資建設需要,在不超過當期投資25%的額度內,由市財政給予獎勵。企業還將享受到貸款貼息。根據產業化項目首期實際投資建設需要,按不超過企業投資期實際支付利息的70%給予貸款貼息,期限3—5年。
在核心技術公關上,根據項目研究開發需要,由市財政無償資助,資助額度原則上不超過項目研發總投入的25%,單個項目資助原則上不低于1000萬元。
《辦法》規定,對各鎮街(園區)組織實施的LED照明推廣應用項目,市財政按照經核定的LED燈具價格的10%給予補貼。原則上單項申請補貼項目的室外照明燈具總投資不少于50萬元,室內照明燈具總投資不少于20萬元。市財政參與投入或已經給予資助的項目,不納入資助對象范圍。
創新型企業貸款政府補貼一半利息
《東莞市創新型企業培育認定管理辦法》力求到2015年培育認定一批擁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具有持續創新能力和示范帶動性強的創新型企業。
東莞支持創新型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優先推薦創新型企業申報國家和省各類計劃項目。被認定為市創新型企業的,認定當年將給予一次性獎勵,創新型龍頭企業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創新型培育企業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獲得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創新型企業的,分別一次性給予30萬元、20萬元獎勵。
東莞鼓勵創新型企業向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貸款。對創新型企業獲得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貸款支持的,按企業實際支付貸款利息的50%給予貼息資助,貼息期限不超過2年,創新型龍頭企業貼息資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創新型培育企業貼息資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
《辦法》提出,要加大對創新型企業融資支持力度。優先向相關金融機構、創投機構等推薦創新型企業融資,引導創投機構加大對創新型企業的融資力度,支持創新型企業開展專利權質押融資;對創新能力強、企業效益好、有上市意愿的創新型企業,優先納入上市后備科技企業;支持有條件的企業上市融資。
如果發現企業騙取創新型企業優惠政策等行為,將撤銷創新型企業資格,3年內不得再申請認定。在申請認定過程中提供虛假信息騙取市財政扶持資金行為的,追回已發放的市財政扶持資金,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會議聚焦
“名牌產品”納入優先采購產品目錄
會議審議通過了《東莞市創建名牌獎勵辦法》。與原《辦法》相比,修訂后的《辦法》明確規定,“同一企業同一年度獲得2個或以上名牌稱號的,只對最高獎勵級別的稱號進行獎勵”。獲得名牌稱號的產品納入東莞市優先采購產品目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采購。
市1:1配套資助國家科技資助項目
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了《東莞市配套國家/省科技(專利)計劃資助項目管理辦法》。對國家立項并獲得國家財政資金資助的項目,市財政按1:1的比例配套資助;對省立項并獲得省財政資金資助的項目,市財政按1:0.5的比例配套資助;對國家、省立項并獲得財政資金資助的項目,市財政配套資助加上國家、省財政資助經費總額不超過項目投資總額的50%。
莞籍奧運冠軍退役可補助18萬元
會議審議通過了優秀運動員退役退訓一次性經濟補償實施辦法,以妥善解決業訓運動員退訓和經東莞輸送專業隊運動員退役后的出路問題。補償標準以運動員獲得最好一次成績計算,具體標準分為11類。每參加一次奧運會的運動員可獲得補償金3萬元,可以累計補償;在奧運會中獲得前八名的運動員按名次由高到低再分別給予一定補償。按此計算,每獲得奧運冠軍可獲18萬元。參加世錦賽、世界杯獲得前八名的運動員也可獲得相應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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