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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有望成為國家級綠色清潔新能源基地 |
(時間:2020-11-25 8:20:06) |
“十三五”以來,內蒙古電力能源得到了長足發展,初步形成了煤電、風電、光電、水電相互補濟、多輪驅動、并駕齊驅的新格局,是國家能源發電的重要基地。 據2019年統計,內蒙古電力總裝機容量達13049萬千瓦,排名全國第三位,其中風電并網裝機容量3007萬千瓦,排名全國第一,太陽能1081萬千瓦,排名全國第七。全區風電發電量666億千瓦時,位居全國第一;太陽能發電量163億千瓦時,位居全國第三。 風能、太陽能發電在全區節能減排中發揮出重要作用。風、光發電年節約發電用水2.36億立方米、發電標準煤量2505萬噸,減少碳排放7000萬噸,二氧化硫排放量2.16萬噸、氮氧化物排放量2.08萬噸、煙塵排放量0.5萬噸。 內蒙古綠色清潔能源風能、太陽能資源具有獨特開發利用的優勢和價值,是大規模發展內蒙古綠色清潔能源電力不可多得戰略資源。一是風能資源富集,取之不盡,發電潛能無限。內蒙古十米高度風能資源量8.98億千瓦,可利用有效風能量每平方米400—2480千瓦時,年平均風能功率每平方米約100—320千瓦時,年均風速每秒6米以上的地區面積約占內蒙古總面積的60%左右,年風能有效利用小時約在4380—7800小時,年風能資源可利用率60—90%。 目前,技術可開發利用十米高度風能資源量在1.5億千瓦左右,占全國可開發利用資源總量的50%左右,位居全國首位。風能資源富集,且品質具有連續性強、穩定性好、有效風速持續時間長的優勢,在大漠、沙地、草原以及4200公里邊境線上,風資源更具有品質清潔、無鹽霧和腐蝕性物質浸入特點,也沒有臺風等災害性的侵襲,是建設規模化風電基地不可多得天賜資源。二是太陽能資源富足,日照時間長,光能取之不盡。內蒙古太陽能年日照時間在2517—3277小時,每平方米太陽能輻射量4800—6400焦耳。太陽能資源僅次于西藏,位居全國第二位。 如此豐富的風能、太陽能等資源,我感慨頗深。依據內蒙古風能太陽能綠色清潔能源發電現狀和“十四五”能源發展取向,提出以下建議。 1.要切實轉變觀念,提高思想認識。各級干部群眾和農牧民應轉變觀念,提高認識,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對內蒙古提出“要把現代能源經濟這篇文章做好”的指示上來。對內蒙古指示,為內蒙古更大規模的建設清潔新能源基地,指明了前進方向。在“十四五”時期,內蒙要以“借東風”的戰略思維,搶抓戰略機遇,搶先占領新能源高地,以水資源量來確定內蒙古能源發展方向、發展目標、發展任務和建設規模。從思想和行動上保持戰略定力,牢固樹立新能源“四個革命、一個合作”的意識,把思想和行動落實到大力推進綠色清潔新能源建設上來。自治區有關部門和新聞媒體要聯袂打造一批既有科學知識、又是喜聞樂見的蒙漢語宣傳手冊和“VCR”視頻,在線上和線下加大宣傳、播報頻率,擴大宣傳范圍,科學有效的教育引導基層干部和農牧民群眾轉變觀念,樹立風能、太陽能發電意識,積極支持綠色清潔新能源建設。 2.要科學編制規劃。在“十四五”期間,內蒙古要大力推進風能、太陽能清潔能源電力建設進程,打造一批高科技、數字化、云計算、現代化的發電基地。在編制內蒙古“十四五”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同時,要因地制宜地編制好電力能源規劃,著重把風能、太陽能發電從主力電源提升到替代電源。能源電力發展規劃,要以滿足區內外市場需求,以節能減排、綠色發展、保護生態環境為目標,調整內蒙古以煤電為主的電源結構,火電裝機容量應控制在1億千瓦以內,要科學開發、合理利用風能、太陽能資源,優化配置能源結構,達到風能、太陽能高效利用、高質量發展的目的。應把電力能源規劃納入自治區及國家“十四五”規劃及其中長期發展規劃,為構建內蒙古新能源基地夯實基礎。 3.要科學合理的打造風能、太陽能基地。在“十四五”期間,內蒙古再投入1800億元,其中風電1500億元,太陽能300億元。新增風電并網裝機容量3200萬千瓦,總裝機容量應在6500萬千瓦左右,比“十三五”增長近一倍,年發電量1724億千瓦時,增加963億千瓦時,增長1.3倍;新增太陽能并網裝機容量1000萬千瓦,比“十三五”增長83%,年發電量363億千瓦時,新增163億千瓦時,增長82%;風電上網電量占全區全社會用電量比例由“十三五”的20%增長到36%,太陽能上網電量全區全社會用電量比例由“十三五”的5.3%增長7.6%。要認真落實“軍民融合”發展戰略,牢牢把握“一帶一路”機遇,科學利用風、光資源優勢,把清潔能源發電做大做強。在阿拉善、巴彥淖爾、包頭、烏蘭察布、錫林郭勒、興安、呼倫貝爾等盟市邊境線上,建設一批集中風電項目;在呼和浩特、烏海、興安、通遼、赤峰等盟市建設分布式風電項目;要大力推廣鄂爾多斯生態治沙太陽能發電經驗,在烏蘭布和、騰格里沙漠,毛烏素沙地、渾善達克沙地、戈壁區域大力發展和建設一批集中連片太陽能項目;在包頭、烏海等盟市的煤炭、有色金屬采空區建設和發展一批集中連片太陽能發電項目。力爭在“十四五”期,把內蒙古的阿拉善、錫林郭勒、烏蘭察布、鄂爾多斯、呼倫貝爾、巴彥淖爾、包頭、赤峰、興安、通遼等盟市打造成國家級風電、太陽能發電基地,把內蒙古建成世界級風能、太陽能綠色清潔新能源基地。 4.要進一步理順體制。一是自治區政府能源管理和監管部門,應以能源“四個革命”為先導,保持改革定力,科學合理建立和完善清潔能源的管理體制,進一步理順與國家電管部門、電力監管部門的管理、協調和服務關系;二是堅持問題導向,優化電網資源和風、光資源配置,為企業解決好限電棄風問題,重點解決好風電供熱項目限電棄風等問題,不斷擴大供熱范圍和面積。懇請自治區政府及有關部門出面與國家電網協商,內蒙古電網500千伏變電站,就近接入特高壓電網。這樣既可協調解決內蒙古的用電余缺,又可提高特高壓電網的安全性和電能的補充。 為加快基地建設,建議自治區政府繼續向國家爭取建設西起阿拉善東至海拉爾的電力大通道——特高壓工程,這樣既可以解決自治區內電力余缺調配,又可以與周邊外省區調劑電力余缺,為國家電力大聯網奠定基礎。自治區有關部門應積極向國家申請,在內蒙古建設的火電外送項目中,應給地方預留10—15%用電量指標,切實解決好內蒙古有關盟市的用電問題;三是自治區應切實加強能源“雙控”和“雙替代”的工作。自治區有關部門及電力企業應認真貫徹落實好國家能源局國能新能發〔2016〕378號、內蒙政府內政發〔2016〕61號、內政辦發〔2015〕25號、內經信電力字〔2016〕448號和內發改能源字〔2017〕273號文件精神,強化巡視、督查力度,切實把政策措施落實到位。同時,自治區有關部門應盡快制定、出臺城鎮建筑太陽能分布式發電項目接入電網的政策措施,推進城鎮微電網建設進程,積極支持向電網末端提供電能補充。 在“十四五”期,內蒙古電力能源應大力推進綠色清潔的風能、太陽能發電建設進程,打造一批高質量、現代化新能源的國家級基地,是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偉業,是推進內蒙古經濟社會發展和進步的利器。(作者李建春,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正處級退休干部,現是內蒙古自治區電機工程學會老齡工作委員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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