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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湖南下達2000萬噸電煤任務確保電力供應 |
(時間:2011-9-29 14:09:14) |
隨著天氣的逐漸轉涼,湖南的下一個用電高峰期即將來臨。為滿足全省生產生活用電的需要,今日湖南省政府召開全省煤電生產大會,下發通知要求做好調煤保電工作。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于來山出席會議。 全省下達2000萬噸電煤任務 按照以往,電煤供應不足,往往是導致湖南用電緊張的主要原因。而今年冬天,這樣的情況有望因一個硬指標而有所改觀。 會議要求,根據全省電力供需和各產煤市州、縣市區的煤炭生產情況,2011年10月1日到2012年9月30日,湖南將2000萬噸電煤任務分配到各產煤市州、縣市區和湘煤集團,各有關市州、縣市區和湘煤集團再將任務按月分解落實到能夠供應電煤的煤礦。 為使這2000萬噸電煤任務成功完成,同時使電煤效能最大化,煤炭企業供應的電煤必須是熱值在3500大卡以上、適合發電用煤的煤種。煤炭企業應按要求向電廠供應電煤,不得摻雜使假,鼓勵煤炭企業向電廠點對點直銷電煤,建立長期供銷關系。 同時鼓勵電廠從外省調煤完成發電任務。省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對電煤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對摻雜使假和壓質壓價行為進行查處。省物價部門要在電煤價格波動異常時依據《價格法》對價格實施干預。 完不成發電供電任務將問責 到了用電高峰期,為減少對全省生產生活用電需求,發電企業必須按省政府下達的發電指標,按月完成發電任務。未經省主管部門批準,火電企業不得停止發電。 對于負責電力調度的省電力公司,會議則要求其積極向外購電,確保完成外購電任務,優先保障民生用電,未經省主管部門批準,不得拉閘限電。如不能完成外購電任務,則取消獎勵,年終不能評先評優。 對完成和超額完成發電任務的火電企業,省里將給予獎勵;相對地,對完不成任務的通報全省并抄送集團公司,對連續兩年完不成發電任務的,停止或取消其在湖南的新建項目。 省財政8000萬元獎勵發電購電 為調動全省統調電廠和電力公司的積極性,會議決定,將取消原定的儲煤補貼政策,實行發電夠點獎勵政策。省財政每年將拿出8000萬元,用于獎勵完成和超額完成發電任務的統調電廠和完成和超額完成外購電任務的省電力公司。 具體的獎勵辦法將由省調煤保電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按程序報批后施行。目前規定,獎勵每半年進行一次,2012年4月,將對2011年10月1日到2012年3月31日的完成情況進行考核獎勵;2012年10月,對2012年4月1日到9月30日的完成情況進行考核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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